为进一步加强苏木乡镇财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经盟行署同意,全盟六个旗县市苏木乡镇财政所使用自治区新增空余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苏木乡镇财政建设的指导意见》(内政办发〔2012〕84号)、《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内人社发〔2012〕166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
进行,成立“兴安盟苏木乡镇财政所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全盟苏木乡镇财政所计划使用空余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8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见招聘计划(附后)。
为落实自治区关于“促进六类基层服务项目期满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促进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就业”的政策规定,招聘计划中安排35个名额用于招聘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在兴安盟服务期满的六类基层服务项目(简称“六项目专项”)高校毕业生,安排13个名额用于招聘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蒙语授课、蒙汉兼通(简称“蒙授专项”)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2013年6月底之前具有兴安盟户籍或高考时具有兴安盟户籍;“六项目专项”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六)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并符合招聘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蒙授专项对专业不作要求);
(七)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蒙授专项除外);
(八)年龄为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九)报考蒙授专项的应聘人员应能够使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一)现役军人;
(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列入行政或事业正式编制);
(三)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或未满最低服务期的公务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招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合同签订及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由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实施方案拟定,在《兴安日报》、兴安盟广播电视台、盟财政局网站(网址:czj.xam.gov.cn)、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rsj.xam.gov.cn)和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上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网上自行填写报名表、现场进行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个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登录盟人事考试网自行填报、打印报名表一式三份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应聘过程应使用同一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不得报名)、毕业证(同时提供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表)、会计从业资格证、户口薄(或能够证明高考时为兴安盟户籍的相关材料)等有关证件(六项目专项毕业生还须携带在兴安盟服务期满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盟人事考试中心(地址:乌兰浩特盟党政办公大楼东侧副楼一楼盟人才市场)进行资格初审,并缴纳报名与笔试费用。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11月11日—11月15日,逾期不候。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2013年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费、笔试费、面试费,2012年毕业生减半收取)。
2、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对照招聘条件,确认本人是否可以报名参加招聘考试,并对所填报名表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清晰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的报名表等材料以及证件不真实、不准确、不清晰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和最后聘用的,责任自负。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考试和招聘资格。原则上应聘人员须本人履行报名手续,他人不得代为报名。
3、报名应聘人数与各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根据招聘工作需要调整招聘计划,并将调整后的招聘计划于笔试开考前在网上公布。
4、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盟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招聘工作办公室送交的报名表确认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并于笔试开始前3天发放笔试准考证,由应聘人员自行从盟人事考试网上打印,未按时打印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试题、统一阅卷、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一张试卷,满分为2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试题用蒙、汉两种文字命制。应聘人员报名时,要明确标注选用哪种文字的试题,未明确标注的,按选用汉文试题对待。报考“蒙授专项”的,必须使用蒙语试题参加笔试。
4、笔试于2013年11月在乌兰浩特市举行,具体地点和日期见笔试准考证。
5、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6、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x40%+民族加分。笔试总成绩在网上公布。
7、根据笔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专业测试),名单在网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进入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会计从业资格证、学籍(人事)档案、在兴安盟服务期满六类基层服务项目证明等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笔试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并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2、资格复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有应聘人员须使用汉语参加结构化面试。
2、专业测试的具体日期和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3、专业测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面试成绩x60%。专业测试成绩在网上公布。
(六)招聘考试总成绩
招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
2、体检与考察由各旗县市财政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执行。
3、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4、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等额递补。
(八)人员聘用
1、各旗县市要将体检和考察材料报盟招聘工作办公室。聘用人员名单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并在网上公示。
2、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根据盟招聘工作办公室的人员聘用通知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的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落编和工资核定等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提出回避。
(二)严格招聘工作纪律。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以及招聘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实施方案由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招聘计划.rar
笔试试题推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试题
笔试真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真题
面试常见问题汇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常见问题汇总
面试真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真题
事业单位考试大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
教师招考专题:最新教师招聘信息发布区
公务员考试信息专题:最新公务员考试信息发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