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工作人员不足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经研究,亳州市交通运输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人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符合条件的各类毕业生和其他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岗位数4名,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等详见《2015年亳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年龄、学历及其他要求。“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18周岁以上”为“1997年12月1日以前出生”,含当天。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9日—2015年1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报名人员应认真填写《2015年亳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并出示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报名规定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及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3张。现场报名审验合格后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招聘办法
(一)准考证领取
1.领取时间:2015年1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领取地点: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6日
9:00—11:00《专业知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各岗位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在亳州就业人才服务网公布。
六、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面试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人员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的规定,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出现缺额的,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核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核出现缺额的,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
九、用工形式及聘用待遇
本次聘用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派遣合同。一经聘用的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
十、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应聘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本次招考由纪委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0558-5132036、5123009。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