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提供翔安区人民法院职业见习岗位2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毕业生职业见习人员在翔安区法院从审判辅助工作,见习时间为期一年。
二、基本条件
1、普通高等、中等院校待就业的毕业生;
2、入校前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
3、具有符合见习职位所需的专业等要求的条件;
4、有对见习人员负有监督管理和经济责任的担保人进行担保;
5、自愿提出见习申请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
见习岗位:审判辅助工作,2人,男女不限,专业不限 (法学、中文专业优先) 。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4日-12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咨询电话:0592-7182007
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报到证。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将上述相关材料交至翔安区人民法院公众通道安检人员处。
翔安区人民法院
2013年11月14日
附 件 下 载:附:2013年厦门翔安区职业见习人员招聘报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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