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鹭江街道办事处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社区工作者岗位:做好社区各项行政性事务工作,加强与辖区单位的沟通和联系,自觉接受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成员的监督;开展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治安服务、医疗服务等便民服务工作;做好社区内单位、居民、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做好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工作;做好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工作;服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安排;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热心社区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熟练电脑操作,获得计算机一级以上证书;
(四)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年龄35周岁以下 (1978年8月24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六)厦门市户籍。
三、招聘工作具体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13年8月17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及各社区居委会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同时发布。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报名,报名时应提交:《鹭江街道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本人近期同一底片1寸证件彩照2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报到证、计算机一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包括填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2013年8月17日—2013年8月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15-5:15)
4.报名地点:第四市场路9号源通中心一楼鹭江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2044103。
(二)考试资格初审:
由街道办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对于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通知其本人并发给准考证。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 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街道办事处提出意见,报区监察局、区编办、区人社局批准后方可招聘。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电脑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占40%,电脑测试占20%。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社区工作相关知识。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电脑测试:
电脑测试在统一面试前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Word输入和Excel设计应用为主,参加电脑测试人员即为参加统一面试人员。电脑测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电脑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核
所有进入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电脑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公布于海峡人力资源网。
5.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和电脑测试分别乘以40%、40%和2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街道办事处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街道办事处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监察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由街道办事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4.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或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的,从综合总分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保留期限为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起算)。当岗位出现空缺时,街道办事处可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报区监察局、区编办、区人社局决定是否从该批次报考该岗位且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公示3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鹭江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非2013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均视为具有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经验)。
(四)工作经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3年8月23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如,2年工作经历是指2011年8月23日(含)之前参加工作。
(五)工资及待遇:试用期满后工资按鹭江街道办事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交社保。
(六)本次招聘工作在鹭江街道纪工委、区监察局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970094或2667029。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
(八)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思明区鹭江街道办事处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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