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现代产业园区治安管理、维护园区社会秩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现代产业园区公安派出所“以钱养事”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公安派出所 “以钱养事”公安辅警6名(不纳入人事编制管理)。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地域不限;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役士兵放宽至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口吃,无残疾,无色盲,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矫正视力在1.2以上;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至1995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6、退役士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及近2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直系亲属有参加邪教组织或在境内外从事破坏活动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报考人员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2日9:00至23日16:00。
2、报名地点: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楼
3、报名须知:
(1)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须填写《2013年金寨县公开招聘现代产业园区公安派出所辅警报考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1份,并缴纳报名考务费(报名笔试费45元/人科)。
(2)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士兵同时提供退伍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3)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介绍信。
(4)报名时所提供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县人社局会同纪检监察、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县公安局等部门进行。报考人在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中作弊、在考核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聘用资格。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核发《准考证》。报考人于11月29日到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并持《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考试。
五、考试
考试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科目知识,卷面分数为100分。
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报名人数不足,经研究可降低比例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因故出现人员空缺的,从笔试成绩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1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5合成总成绩。
六、体能测评、体检
依据合成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如合成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分数排序;若笔试成绩分数也相同的,则以笔试最后一题得分确定排序。如因故出现人员空缺的,从考试合成成绩排序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1次。
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由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县公安局、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实施。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合格后,在考试合成成绩排序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计划1:1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等有关规定,由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县公安局、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单位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七、考核和决定聘用
考核工作由县公安局和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职位要求,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核。招聘职位体检或考核人选缺额的,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1次。考核方案另行制定,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结束后考核组提出聘用建议,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决定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
八、聘用与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有关规定,聘用人员月基本工资不低于1200元,绩效工资根据工作考核情况确定(考核办法由县公安局另行制定),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项保险。
九、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实施。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通报到所在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登陆金寨政府网、金寨先锋网、金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564—7356158、7356153
监督电话:7356300
附件: 1、2013年金寨县公开招聘现代产业园区公安派出所辅警报考资格审查表.rar
金寨县公开招聘现代产业园区公安派出所辅警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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