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思明区莲前街道办事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社区网格员岗位26人,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社区网格中各类便民服务和管理工作;
2.做好社区内单位、居民、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
3.做好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工作;
4.做好社区各项行政性事务工作;
5.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服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安排。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社区服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三)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组织能力,有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熟练电脑操作;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六)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就业失业登记证》中注明“就业困难”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七)厦门市户籍。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招聘信息于2013年10月25日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海峡人力资源网(www.0592hr.gov.cn)、莲前街道网站(www.xmlq.gov.cn)、厦漳泉公共招聘网(www.xmzyjs.com)和思明区各社区居委会劳动力市场管理系统同时公布。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思明区莲前街道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员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3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岗位需要的资格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要求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包括填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5日-11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报名地点:
莲前西路859号之二1楼大厅(莲前街道办事处后楼便民服务中心)报名,咨询电话:5966728小薛、5909617小吴。
(二)资格初审
1.报名结束后由莲前街道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和莲前街道网站。审查未通过的,由莲前街道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2.初审合格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莲前街道提出意见,经区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方可降低比例招聘。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和莲前街道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结果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区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4.准考证发放
初审合格者,由莲前街道发给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电脑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总分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总分的40%、电脑测试占综合总分的2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社区建设、社会学及民生保障服务方面的政策法规等内容。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和莲前街道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名次。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电脑测试
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名顺序确定电脑测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有进入电脑测试的人选由莲前街道进行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名单,由莲前街道发布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和莲前街道网站。
电脑测试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Word输入和
Excel应用能力,电脑测试满分为100分。
电脑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参加面试人选即为参加电脑测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总分
综合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电脑测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40%、20%、4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总分(含笔试、电脑测试和面试)当天公布在考场外公告栏上,应聘人员也可登录海峡人力资源网和莲前街道网站查询。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名次。
2.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1寸证件彩照由莲前街道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体检结果由莲前街道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或莲前街道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区监察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
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3.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已婚),并由莲前街道组织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应聘资格再次进行复核后报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此次复核为准。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莲前街道从综合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综合总分保留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算起)。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岗位出现空缺时,由莲前街道提出意见,报区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从该批次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思明区政府网、海峡人力资源网和莲前街道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莲前街道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聘用结果由莲前街道报区非在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其它事项
(一)工资及待遇:试用期满后月工资约2400元,并按规定缴
交社保。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非2013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其他经区非编招聘领导小组认定的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年龄、资格证书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3年11月4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如,最高年龄要求35岁是1978年11月5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四)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上述认证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
(七)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须实行公务回避。
(九)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十)食宿自理。
(十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复习材料。
(十二)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及莲前街道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监察局、莲前街道纪工委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667029或5966809。
本招聘简章由莲前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莲前街道办事处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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