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3名编外人员担任警示教育基地讲解工作。现委托合肥人力资源事务所根据合肥市编外人员管理规定,开展讲解员招聘报名工作。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面向社会招聘女性讲解员3名,招聘资格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举止得当,语言自然流畅,普通话标准(二级甲等以上);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60以上;
6、岗位要求:中文、播音、法学专业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
二、人员薪酬:
薪职待遇按照合肥市委办公厅2014年2号文件规定,岗位性质是政府购买服务,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公积金待遇。年收入4万元左右。
三、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0日至10月28日。
四、报名地点:
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与九华山路交口世纪阳光大厦四楼
五、报名材料:
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本人姓名页面复印件二份;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本人1寸白底彩照二张。
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关系。
六、招聘程序
1、报名: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和《个人简历》(请打印附件填写)送至世纪阳光大厦四楼合肥人力资源事务所朱老师处。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考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用人单位面试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
4、体检考察:按1:1的比例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考察。
5、试用期: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人才派遣方式用工。派遣用工合同期限1年,实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根据岗位需要和工作表现重新确定是否继续派遣。
七、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551-62691222
联系人:朱老师(附件里是表格,请右键点击“另存为”下载)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