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合肥市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合肥市信息中心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由于开展信用合肥、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5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采取人才派遣的方式外派到合肥市信息中心工作。
一、招聘岗位:
市信息中心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岗位
二、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截止2016年7月31日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4、因工作需要,男性,28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能吃苦耐劳,勤奋敬业,具有一定的语言沟通、文字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6、专业要求:
主管部门 |
用人单位 |
招聘人数 |
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
市发改委 |
市信息中心 |
1 |
不限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8周岁以下 |
男性 |
市发改委 |
市信息中心 |
1 |
不限,侧重 法律专业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8周岁以下 |
男性 |
市发改委 |
市信息中心 |
1 |
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8周岁以下 |
男性,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市发改委 |
市信息中心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软件工程专业、网络工程专业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28周岁以下 |
男性 |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和《个人简历》用电子邮件投送至(376532922@163.com)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2日。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考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用人单位面试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报名人员较多则先进行笔试,按1:3比例参加面试考核。
4、体检考察:按1:1的比例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考察。
5、试用期:拟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人才派遣方式用工。派遣用工合同期限1年,实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合根据岗位需要和工作表现重新确定是否继续派遣。
四、薪酬待遇
薪职待遇按照合肥市委办公厅2014年2号文件规定,岗位性质是政府购买服务,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公积金待遇。年收入3-5万元。
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专技人员适当提高薪酬待遇。
五、其他事项
人员应聘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关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6269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