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黄山风景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需要,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古树保护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应历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木材科学与技术专业;
4、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24日9:00至10月28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政治处在面试前统一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二)面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政治处组织实施。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考察程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16年11月3日在中国黄山风景名胜区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报名合格人员名单及具体面试时间。
(三)考察
考察由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政治处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名额与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2名考察人选(不足1:2的按1:1确定考察人员)。考察结束后,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根据考察情况,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体检
体检工作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对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办理录用手续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黄山风景名胜区网、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一周。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0559-5580126(黄山风景区管委会政治处)
监督举报电话:0559-5580089(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纪工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中共黄山市委组织部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政治处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