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2016-10-09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经研究,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考数量及职位
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招考9名,北京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招考1名。具体招录数量及职位要求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及相关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的报考人员,须人事档案关系同时在京。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2017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的工作步骤
本次公开招考工作,采取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考试测评、体检、组织考察、公示任用等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6年10月9日至10月24日。
(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5日9时至17时。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需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地点:1.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七区10号楼4层会议室);2.北京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北京市西城区槐柏树街2号院3号楼311会议室)。
(三)资格初审
各招考单位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初审,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每个职位的招录数量与参加笔试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5的比例,如个别职位确达不到此要求的,笔试开始前将视情取消该职位的招录。对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经征得本人同意后可调剂到其他职位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和参加笔试事宜,于2016年10月30日前在北京市公招网、北京市安全监管局政务外网上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对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甚至伪造、变造有关证件的,初审一律不予通过;对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有作弊行为,以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作淘汰处理。
(四)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环节
笔试时间:2016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北京公招网通知为准)。
对每个招考职位,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而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交个人近3年工作业绩报告。
2.面试环节
笔试结束一周后,在北京公招网统一公布笔试成绩,发布面试工作通知。面试拟于2016年11月中旬组织,采取半结构化的形式,每人应试10分钟,主要对基本素质、气质仪表、语言表达、思维应变等进行综合测试。本人放弃面试的,需书面提交说明,其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一周后,在北京公招网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并明确组织考察等事宜。
(五)体检
对拟录用的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组织考察程序。
(六)组织考察
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等额考察。对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还需要到前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七)公示录用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对拟录用人选分别在北京公招网和我局政务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公告相关内容进行解释
咨询电话: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88011951
北京市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63917781
北京市安全生产信息中心:88011485
附件:1.报考人员基本情况表
2.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说明
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9日
2.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