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十二师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兵团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十二师相关规定,经研究,对十二师不动产登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二、应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职位表》的其它条件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凡符合应聘条件者均可报名。有意者请携带个人简历,近期一寸免冠照两张,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件等资料报名。
报名时间: 2016年 9月29日——2016 年 10月 15 日。
报名地址:乌市百园路常州街189号,十二师机关办公楼 312 房间
联 系 人: 陈多璇 联系电话:0991—3839439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应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对经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实行百分制,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由师面试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
(四)考核:对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由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践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对经考核合格者,由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体检。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视情况另行确定是否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对拟聘用人员,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同意后进行公示,无疑议后,到十二师人社局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十二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 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