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6]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学院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拟公开专项招聘部分专业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1.民族经济学教师1名。
2.民族学教师1名。
3.心理咨询教师1名。
4.文秘专业教师1名。
5.畜牧专业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
5.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2016年9月后仍在读学生。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
研究生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各岗位专业条件为:
1.民族经济学教师要求: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经济学
2.民族学教师要求: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
3.心理咨询教师要求: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应用心理,认知神经科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
4.文秘专业教师要求: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文学阅读与文学教育,经济秘书,汉语言文字学
5.畜牧专业教师要求:畜牧学,特种经济动物饲养,草业科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
(四)年龄要求: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放宽到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1日至12日17:30分。
2.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恩施州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1份(样表附后);(2)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其他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明原件,并交复印件各1份。
以上资料报名时直接交报名登记处。
3.联系人:朱万福(联系电话:0718-8433626,13372708271);宋晓丽(联系电话:13907263113)。
报名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本人。
(二)组织测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相应测试,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务技能(一个岗位报名超过5人的,先组织理论知识考试)。
(三)考核。对通过测试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由选聘工作专班组织实施,对选聘对象的道德品质、思想作风、学习表现、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并写出考核材料。
(四)体检。根据测试及考核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并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同时进行心理测试。
(五)确定拟聘人选。根据测试、考核及体检结果,由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拟聘用人选在本公告发布范围内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以上。公示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备案及聘用。公示结束后,拟聘人选须报人社部门备案同意。拟聘人选一经聘用,须与学院签订服务5年以上承诺协议,按在编在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实行岗位聘用,合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
附件:恩施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