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洛浦县城区建设的加快,为实现社区精细化管理,现需招聘3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增补招聘。
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面向全国进行招聘;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工作作风扎实,为人正派,廉洁奉公;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条件及健康状况符合岗位需要;
6.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的。
三、招聘岗位及待遇1.社区工作人员31名。男性23名,女性8名,汉族6名,维吾尔族25名,能熟练操作、运用计算机,懂双语。
2.工资及待遇标准。本科3980元/月+年终绩效奖励;
大专3788元/月+年终绩效奖励。
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生育、工伤保险;不予提供住宿。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
(一)发布公告。通过洛浦县电视台、广播、信息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照应聘的职位及条件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社区居住证明、婚育证明、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2016年9月30日。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人才办),洛浦县政府行政大楼514室。
联系电话:0903-6623260,0903-6622525
(三)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卷面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考试内容为双语、计算机知识及运用、洛浦区情及相关工作经历等。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15日
笔试地点:县委党校
(五)面试: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2016年10月20日
面试地点:县委党校
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六)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公示: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公示3天。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试用资格,并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从上岗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中共洛浦县委组织部
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