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用工岗位及招聘人数:
招聘协护税人员12名,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派遣公司派往巩义市财政局下属镇财政所协助税收工作。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巩义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8、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工资待遇说明:
1、工资标准:(基本工资+乡镇补贴):基本工资第1-2年1600元/月;第3年1770元/月,以后随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基本工资含应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乡镇补贴按照200元/月。合同三年一签。
2、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四、考试聘用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需提供材料:毕业证、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三张,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9日—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大厅人力资源管理窗口(巩义市东区行政东街6号)。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时,招聘人数顺应递减。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6年10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原报名地点。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进行理论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期间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需自行承担。
依据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考察),期间如有被淘汰或本人自动放弃,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测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考察贯穿整个招聘过程,随时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考察要求的,立即取消资格。
(四)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以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
五、其它事项
1、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简章的解释权归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64580299 69580019。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