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根据安县编办[2015] 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需要,拟招聘安阳县跃进渠管理局劳务派遣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人数9名。其中:护渠7名(男性),讲解员2名(女性)。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3、热爱水利事业,对跃进渠有感情,愿意扎根山区服务基层的。
4、招聘范围西部灌区安丰乡、洪河屯乡、伦掌镇、都里镇、铜冶镇、许家沟乡、善应镇、马家乡、水冶镇、磊口乡;
5、护渠工为高中以上学历;讲解员为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6、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下;
7、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正在服刑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劳务派遣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信息
2016年9月30日,在安阳日报,安阳县政府网及各乡镇政府所在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日至8日(每日8:30-12:00;15:00-17:00)。
2、报名地点:水冶镇铁东路安阳县跃进渠灌区管理局人事股。
3、报名咨询电话:0372-5885009 。
4、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
(2)单色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3)应聘者须按照招聘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信息。
(4)不收取考务费及信息采集费。
5、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6、准考证领取:应聘者于2016年10月10日到11日,持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为应聘者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领取时,请仔细核对有关信息是否与个人原始报名表所报考岗位等信息一致,否则,责任由应聘者自负)。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跃进渠基本知识。共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应聘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3、笔试成绩及时在安阳县跃进渠灌区管理局门口张贴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报考岗位计划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形式及要求: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当场进行打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举止等。
4、因应聘者在面试通知单领取时或之前主动提出放弃面试资格所造成的缺额,按同一报考应聘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1、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按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最后进入体检人员。
4、考试总成绩和名次及时在安阳县跃进渠灌区管理局大门口张贴公布。
(六)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的名次,按同一报考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照同一报考岗位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七)政审
1、政审工作由安阳县跃进渠灌区管理局组织实施。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拟录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对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本人及直系血亲、配偶或对其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3、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劳务派遣
1、考核合格者为劳务派遣人员,派遣到基层一线站所工作,拟派遣人员名单在安阳县跃进渠灌区管理局门口公示3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派遣资格。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拟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6个月)。
3、劳务派遣人员应在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并履行报到手续。
4、劳务派遣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在所聘岗位工作;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派遣单位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按省政府确定的我县职工最低标准执行,以后每年的工资均依照当年最低工资的涨幅标准执行。按照规定享受社会养老保险金,法定假日、公休日;因公伤亡的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办理抚恤事宜。统一向县财政申请;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列入当年县财政年度预算,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安阳县跃进渠灌区管理局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