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济南高新区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3名就业培训协管人员,在辖区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工作作风严谨。
2、熟悉国家及省市有关政策法规,语言表达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亲和力。
3、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同等条件下,有计算机等级证书者优先聘用。
二、岗位描述及具体条件
1、岗位职责:协助进行辖区内就失业登记工作;协助统计辖区内就业培训情况并进行报表填报;协助进行辖区职业介绍和招工手续的办理;其他就业业务所需的协助工作。
2、具体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人力资源、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选聘;会驾驶,有C1及以上准驾资格;具有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三、薪酬待遇
月薪酬2100元,月午餐补助242元。按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提供健康体检,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年终奖等。
四、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请于2013年11月15日下午4时前将《报名表》(上传本人照片)发送至邮箱gxqrczx@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现场确认:请投递简历发送邮件者于2013年11月18日(上午9时-11:30,下午13:30-16时)进行现场确认。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及相关工作履历证明(可在进入体检环节前提交),一寸照片2张。确认地点:济南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舜华路77号)二楼人才交流中心13、14号窗口。
3、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济南高新区官网通知公告栏)。
4、体检及签约: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合格后,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派往工作岗位工作。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情况即取消签约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已在高新区签约的派遣制人员不在报考范围之内)。
咨询电话:(0531)88871817
附:《报名表》
(注:报名时请把报名表文件名改为:岗位+姓名格式)
济南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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