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为隶属省国土资源厅的财政拨款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的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全省实物地质资料库的建设与管理等;承担全省国土资源新闻宣传工作。为政府提供决策和管理技术支持,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
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为隶属省国土资源厅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地质环境、矿产资源等地学领域研究和实验工作,为全省国土资源规划勘查和开发利用提供地学信息。
山东省国土测绘院为隶属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的差额预算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基础测绘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地理省情监测,省级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和运维,全省卫星定位连续运行综合应用服务系统管理及维护,卫星遥感应用研究,地图编制,测绘成果与测绘档案管理,测绘成果资料提供及分发服务,测量标志维护管理,测绘仪器检定、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绘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厅所属事业单位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名;省地质科学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工作人员2名(其中1名面向博士研究生招聘);省国土测绘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7、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省国土资源厅(http://www.sddlr.gov.cn)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直接携带报名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限工作时间)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3、有本人签名的《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对符合应聘条件要求的,发给准考证。应聘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考试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通过在考试通知单上注明、电话告知的方式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水平、综合分析、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进行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表现情况和应聘资格条件等内容。
体检按规定由厅人事处统一组织,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74号省国土资源资料档案馆一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6403451
联系人:杨东
(二)省地质科学实验研究院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2号办公楼303室
联系电话:0531-86403543
联系人:蒋永安
(三)省国土测绘院人事教育部
地址:济南市经十路临港南区2301号C座204房间
联系电话:0531-66955811
联系人:黄凤兰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省国土资源厅
201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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