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临时辅助用工,主要从事会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7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学历: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会计专业。
(四)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表达能力;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工作地点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地址:眉山市政中心西主楼9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9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西一段2号市政中心西主楼9—3市委统战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28-38168078。
提供资料:《报名信息表》(附件,请自行下载)一式二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资格审查:由眉山市委统战部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
(二)考核。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眉山市委统战部组织实施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核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眉人社发〔2014〕80号)执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
六、监督
招聘全过程由眉山市委统战部纪检组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28-38666004
本公告由眉山市委统战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8168078。
中共眉山市委统战部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