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按照《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管理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范围考聘3名全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枝花市总工会网站:www.pzhszgh.org发布)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2名省级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
(二)1名市级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
二、招聘对象
(一)企业长期从事专兼职工会、人力资源及法律工作的人员。有较强文字功底及写作能力,年龄在50周岁以内,大专以上学历。
(三)其他法律、财会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有志于从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人员。满5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只接受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开考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14日。地点为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炳三区市工人文化宫5楼516房间)
(三)笔试
笔试由市总工会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由市总工会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它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核后一周内,按总成绩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空缺名额,重新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监督
对体检合格者,由市总工会进行审核再确认(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市总工会网站和机关楼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和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天。
(七)上岗培训
拟聘人员接到通知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市总工会统一参加岗前培训。
(八)签约聘用
市总工会对拟聘人员进行分配。拟聘人员按照《攀枝花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管理考核办法(暂行)》,与所工作(服务)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待遇,按《攀枝花市总工会工资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管理考核办法(暂行)》执行。
咨询电话:市总工会民主管理部罗老师:0812-3334405、13908144128
市总工会纪检组监察电话:0812-3336119
攀枝花市总工会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