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编外临聘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编外临聘人员12名,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与报考岗位需要的条件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8日(上午9:00—11:30)
报名地点: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西街98号),联系电话:028-37626092。
提供资料:《报名信息表》(附件,请自行下载)一式二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两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资格审查:由各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核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核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三)聘用
拟聘人选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程序聘用。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区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享受五险等福利待遇。
五、监督
招聘过程由各部门纪委负责监督。
本公告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5日
附件【各单位临聘计划(7月).xls】
附件【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