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9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株洲市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教育厅业务管理,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位于株洲市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云龙新区的湖南(株洲)职业教育大学城,校园占地4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拥有1栋公共教学楼、6栋专业实训楼、1座图书馆、1栋体育活动中心、1栋学生活动中心、1栋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和1栋职工培训楼。 学院目前在校学生10000余人,设运输管理学院、机车车辆学院、信息技术系、电子电气系和三个教学部,开设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16个以及非铁路相关专业6个,是一所特色鲜明的铁路行业院校。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2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一。
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3、年龄在45岁以下(即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为准;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考生不得有下列任一情形,否则,一经发现,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工作服务年限未满单位约定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人事档案资料造假的;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6、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worlduc.com/SpaceShow/Blog/List.aspx?sid=8489474&uid=266811)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室(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智慧路1号,办公楼301室)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或电话报名)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考生携带以下资料,直接到报名地点报名:
1)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如实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所需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4)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5)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6)报考办公室文秘1岗位(A11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公务员(参公管理)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录聘登记表、编制审批表以及2014、2015年个人年度考核审批表等资料复印件(均需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公章)。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名须单位同意并盖章。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六、资格审查
由学院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安排将通过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告,学院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学院网站信息,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方式
1、A类岗位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最后一个入选分数出现同分时,则同分者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A11、A12、A13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字综合能力测试,时长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其他A类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高校教师应知应会知识,时长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面试
A9、A10、A11、A12、A13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等。
其他A类岗位面试为试讲。试讲时长不超过10分钟,要求手写板书(考场备有白板,不允许使用PPT课件),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教学内容处理、教学方法、专业知识等内容。
2、B类岗位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面试者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B8、B9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有关事项同“A类岗位结构化面试”要求一致。
其他B类岗位面试为试讲,有关事项同“其他A类岗位面试试讲”要求一致。
3、C类岗位
采取面谈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谈,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的面谈者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三)考试成绩计算
A类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B类岗位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最后综合成绩。C类岗位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谈成绩即为最后综合成绩,面谈设合格分数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A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前,如综合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以面试时7个评委取平均分从高到低确定名次;B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时7个评委取平均分从高到低确定名次。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二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学院人事处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社局审定。
十、聘用
1、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学院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具有公务员(含参公管理)身份的人员被聘用后,其公务员(含参公管理)身份及职务均不予保留。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学院纪检监察、株洲市人社局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0731-22777015 钱老师
2、监督电话
学院监察处: 0731-22780158
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本次招聘政策由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xls
附件2、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