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2名。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院人事处,负责具体协调、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1.教学文案管理岗位:招聘计划1人,要求文科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30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81年1月1以后出生),获得博士学历学位证时间应在2016年6月30日以前;同时须在省级以上公开报刊发表过通讯文稿或文章或在省级以上报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或由本人执笔撰写的调研报告。同等条件有人力资源管理、文秘工作经历的优先。
2.计算机网络技术和信息管理岗位:招聘计划1人,要求计算机软件或计算机网络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30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同时须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或计算机软件水平与资格考试的中级以上资格证书。同等条件已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有计算机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7日至3月21日17时止(休息日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省社会主义学院人事处(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嘉雨路187号同心楼8楼813号房)。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到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http://www.hnsy.org.cn/)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个人简历、个人学术成果或由本人执笔撰写的调研报告等能反映本人综合素质的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应聘人员报名表和各类相关材料原件的电子版)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或照片电子版)直接到学院人事处报名,应聘人员请提供报名表和各类相关材料的电子版。
如因个人填写信息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将上述相关材料发送到邮箱
hnsyrsc@126.com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网上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示,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院网站。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应聘教学文案管理岗位:采取笔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试讲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等。
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试讲以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能力和课堂掌控能力等。
应聘计算机信息管理和网络技术岗位:采取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
面试、实际操作: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实际操作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能力等;实际操作主要测评应聘者的实际动手能力。
考试时间及具体事宜在学院网站公告并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到各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在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是到考察对象的毕业学校或原聘用单位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核实学历和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院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4792677(院人事处
郭老师 熊老师 廖老师)
举报电话:0731—84792602(院纪检监察)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