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7名(非正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7名(非正式工作人员)。岗位1:招聘3名,要求男性;岗位2:招聘1名,要求女性;岗位3:招聘3名,性别不限,用于县食品药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年龄、户籍要求:1980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庆元县户籍或庆元县生源(含曾有庆元县户籍);
2、学历、专业要求: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要求能熟练操作电脑,岗位3还需具备检验检测相关技能;
4、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岗位工作职责
协助做好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农产品检验检测等日常工作。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濛州街197号)组织人事科(308室),联系电话:0578-6221616,联系人:吴倩倩(586081)、吴宁斐(666587)。
3、报名时须携带《2016年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个人简历1份。
4、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视情核减招聘计划。
五、招聘程序
(一)、笔试(技能测试)
岗位1、岗位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
岗位3:技能测试,科目为食品药品农产品检验检测。
笔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面试
笔试(技能测试)结束后,考生按成绩排名,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结束后,由县人力社保局、县市监局按考生笔试(技能测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参照现行的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待遇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按《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享受有关福利待遇,并根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管理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221616 0578—6122610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