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加强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粤安〔2015〕10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队伍的意见》(穗府办函〔2015〕78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加强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区安监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专职安监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条件与人员岗位需求
(一)招用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
5、具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含8月31日)。
7、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含8月31日)。
8、在镇(街道)、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或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含8月31日)。
9、安全工程、消防、应急管理、职业健康专业和部队退转军人优先聘用。
10、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艰苦条件下工作,需要到一线企业现场监管,需要进行夜间执法,实行三班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人员岗位需求(详见附件)
二、招用程序与要求
(一)招用公告。2016年8月31日前,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增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http:rsj.zengcheng.gov.cn、http:www.zcaj.gov.cn、http://www.qgsydw.com)向社会发布招用公告。
(二)接受报名。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报考者根据岗位需求并承诺服从统一分配。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经系统审核同意后,不得再更改为其他职位。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日08:30至5日17:30,共5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审查。由区安监局对报考人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请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本人于2016年9月12至14日(每日08:30-12:00、14:30-17:30办理),携带《增城区公开招用专职安监员报名表》(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打印,每位报考者须填报应聘岗位)、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附上学信网高等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计生证(未婚证)、由报考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应急救援辅助岗的还需提供驾驶证、应聘财务辅助岗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区安监局(增城区荔城街菜园中路49号)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中,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户口簿需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招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该招用。
(四)打印准考证。2016年9月22日前,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增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http:rsj.zengcheng.gov.cn、http:www.zcaj.gov.cn、http://www.qgsydw.com)向社会发布招用专职安监员报考人员名单公告,由报考者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9月24日8:30至9月27日17:0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各部分卷面总分为100分,计入总分比例为5:5(同分情况下以笔试成绩优先)。
1、笔试。报考人员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闭卷考试。卷面总分100分。
考试内容:主要考察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安全生产相关专业知识。
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按通过笔试人数与招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通过笔试人数与招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公布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格检查。由区安监局组织。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按招用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公布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用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出来2个工作日内向增城区安监局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政治审查。由区安监局组织。参照相关政策和岗位要求,重点考察预选招用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八)拟招用公示。对考试考察合格的拟招用人员,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增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http:rsj.zengcheng.gov.cn、http:www.zcaj.gov.cn、http://www.qgsydw.com)向社会发布公示。报考人员对本人成绩(含名单、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政审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增城区安监局(增城区荔城街菜园中路49号)申请查询,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查证一次。
(九)招用。专职安监员需与区安监局签订劳动合同。
考试成绩自最终成绩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根据人员空额情况可以进行补录。
三、工资待遇
专职安监员队伍按照《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增人社〔2014〕25号)、《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增人社〔2014〕26号),纳入政府聘员管理,参照辅助执法类人员保障,年工资待遇(含单位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不低于4.5万元。
四、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考人员往返交通、食宿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在体检、考察、公示和招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用资格。
(四)本次招用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次招用有关政策由区安监局负责解释。(联系人:尹小姐、李小姐;联系电话:020-32852386,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监督电话:82731139)
广州市增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