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越秀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中心大厅前台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违法违纪等行为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熟练应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四)具有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意识和大局观念;能够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五)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六)同等条件下,越秀区户籍残障人士优先。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8月26日(星期五)—9月2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越秀区残疾人康复中心大楼(地址:越秀区文德南路海傍福安里6号1楼办公室)。
(四)报名要求:有意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大一寸彩色近照1张。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考试。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二)工资待遇:每周5天工作制,被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后的工资的80%计发;正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作1年以上享有带薪年休假。
联系人:江小姐联系电话:83313239
越秀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