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和充实学校中层行政班子,选聘优秀教师担任学校中层行政干部,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推动学校教育综合改革和发展,根据区委区政府统筹管理高中学校的战略部署以及区教育局《2016年顺德区区属学校校长、中层干部聘任实施方案》精神,依据《顺德区伦教中学2016年中层干部聘任实施方案》,现面向全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中层行政干部若干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职位
党政服务中心主任1人;教学课程中心主任1人、副主任2人;成长指导中心主任1人、副主任1人;后勤保障中心主任1人、副主任1人,共8个职位。
二、报考人员范围
依据上级精神要求:部分岗位要面向全区教师选聘。经研究,经研究安排成长指导中心主任职位1人面向全区高中学校(含本校)的在编在岗教职工选聘,其余全部面向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选聘。
三、公开选聘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公开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身心健康。
2.任职(工作)经历。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任职5年(含5年)以上,提拔德育管理岗位的还应具有班主任、正副级长、团委书记等德育工作经历。
3.学历层次。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原则上新聘(提拔)正主任年龄在45岁以下(1971年8月1日后出生)。新聘(提拔)副主任年龄在40岁以下(1976年8月1日后出生)。
5.工作业绩。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管理能力,没有出现重大的安全事故或教学事故,近5年学年考核须为合格以上等次。
6.其他。
(1)现任行政,不设条件可直接报名;
(2)特别优秀的人才,经学校聘任委员会讨论决定后推荐上报或由区、街道教育局推荐,经区教育局批复后,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公开选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在报名期限内,报考者可到学校现场报名,也可通过政务或顺德教育OA、电子邮件递交报名材料到学校。
报名地址:顺德区伦教中学专职副书记办公室;
联系方式:叶丽芬副书记 27727886,1369062228;Q号325002361
(2)提交报名材料:
①本人签名的《顺德区伦教中学中层干部职位公开选聘报名表》;
②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
③任职文件和任职经历证明材料;
④业绩、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的报名表(一式一份)需学校审查后签名盖章,提交纸质版,同时发送电子版;其他材料请用A4纸复印后提交或扫描后发送电子版。在面试阶段须查验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民主测评环节。
(4)现任行政无需提供报名材料
(二)民主测评。
民主测评时间安排在2016年9月2日——3日。由本校及委托非本校报考者所在学校的中层干部领导小组对报考者开展民主测评。由报考者所在学校全体在编教职工根据报考者的德才表现、任期内的履职情况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票分“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三种评价类别。“胜任”票计1分,“基本胜任”票计0.5分,“不胜任”票不计分。民主测评满分为100分,民主测评成绩占综合总分的30%。
(三)面试。
报考者参加面试,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查验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复审合格后才能正式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安排在2016年9月4日。面试按所报职位分为正主任组和副主任组,先进行正主任组面试,再进行副主任组面试,若报考者同时报了正主任和副主任的,则需参加两次面试。
面试采取专家组和20位教师代表现场考核,由专家组针对相应教育教学管理议题以及所报的职位设置问题,由报考者进行抽签和现场问答,由专家组和教师代表评分(具体见附件)。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专家组现场评分的均分占70%,教师代表评分均分占30%。面试成绩占综合总分的30%。
(四)组织考察。
分正主任组和副主任组两组,分别根据报考者民主测评、面试成绩,按权重计算两项总分,根据两项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与公开选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人选。伦教中学由聘任委员会组建的考察组,于2016年9月7日到考察对象所在学校进行组织考察,采取访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形成综合考察材料。由伦教中学中层干部公开选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的工作实绩、工作能力和水平等综合表现,对报考者进行量化打分。组织考察满分为100分,组织考察成绩占综合总分的40%。
(五)确定拟任人选与公示。
根据报考者民主测评、面试、组织考察三项成绩,按权重计算综合总分。由学校领导班子根据综合总分,按与公开选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任资格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本次公开选聘的成绩保留至2018年8月31日前有效,根据需要,可供出现相应空缺职位时递补考察与聘任。
(六)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结合职位需要、拟任资格人选个人意向,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任手续,聘用期为5年,新提拔的干部试用期1年。原则上新提拔的干部只能担任副职,正职由续聘的现任行政担任。
若出现公示有问题或自行放弃聘用等情形的,是否依次递补人选由伦教中学中层干部公开选聘领导小组决定。
六、其他
本方案的解释权在伦教中学校长室。
顺德区伦教中学中层干部公开选聘报名表.doc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中学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