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
(二)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四)云南省盐业产品质量检验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以上4个单位共招聘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岗位信息详见附件《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爱岗敬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职称和年龄等条件。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详见附件。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社招人员年龄时间计算截止到2016年9月5日。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
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网站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ynetc.gov.cn)发布《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
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
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笔试开考前打印准考证。网站地址:http://www.ynrsksw.cn,http://www.ynrsksw.com,http://www.ynrsksw.net。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6日09:00至9月12日18:00。
网上交费时间:2016年9月6日18:00至9月14日24: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10月25日10:00至开考前半小时。
考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8:30至12:00。
(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交费)。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本次招聘考试将在2016年9月13日24:00前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无法判定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填写为“未纳入专业目录中专业”或“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质”),提交进行人工审核,人工审核结果将于报名的次日18:00前返回。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岗位,其报名信息只能在“报名信息修改阶段”有条件地进行修改。
计算机审核时间为2016年9月6日12:00至9月12日18:00,约每4个小时进行一次,并返回审核结果。
人工审核时间为2016年9月6日14:00至9月13日24:00。在此提醒报考人员请合理选择报名时间,若报名时间选择在报名的最后时段,有可能因审核不通过导致丧失本次报考机会。
若原本需要人工审核的报考人员在人工审核结果返回前改报其他岗位,并通过了计算机审核,报名系统将以计算机审核结果为准。
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可直接联系招聘单位询问。
(3)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保证准确规范、真实有效,上传照片为清晰证件照。
(4)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必须在2016年9月14日24:00前完成交费,报名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标准(50元/人/科)执行,共计100元/人。
(5)为了让已交费报考人员能够修改信息,云南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将在9月29日09:00—18:00期间重置报考人员的审核状态及交费状态为:“尚未审核”及“尚未交费”(此时的状态并不意味着报名失败),以便让交费人员有条件地修改信息。对报名资格审核有影响的修改视为无效修改,报名信息将回退至修改前状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9日(星期六)。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委托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中小学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3:1及以上的比例组织考试,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及岗位。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人员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需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计划裁减公告于9月28日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ynetc.gov.cn)进行公告。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的45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ynetc.gov.cn)公布。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各用人单位用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
复审时须出具以下证件及材料: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或证明(执业资格证书等)。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基本资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招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报考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或证明(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相应进行递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对部分特殊岗位及紧缺专业人员,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若在面试当天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可放宽面试比例或进行等额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等额面试设最低分数控制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再进入后续程序。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
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满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ynetc.gov.cn)公示。
(六)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招聘数进行等额考察。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ynetc.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聘用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聘用人员报到时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占用国家事业编制,纳入省工信委直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执行,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全程进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招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 www.ynetc.gov.cn)向社会发布。公告及有关通知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 www.ynetc.gov.cn),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和笔试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八)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云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0871-63355792;
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 0871-63331656;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服务中心0871-63515834;
云南省盐业产品质量检验站 0871-63122540。
(二)监督电话:0871-63515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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