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市旅游局决定招聘工作人员一名。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旅游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刻苦钻研精神,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品行。
2.年龄2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男女不限。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文字工作,并具备熟练操作计算机技能。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15日止。
2.报名地点:江西省萍乡市公园中路97号萍乡市旅游局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联系人:姚素明,咨询电话:0799-6772592。
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含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三、考试考核
1.经初审确定参加招聘考试考核人选,以我局正式通知为准,初步定于2014年10月下旬组织考试。
2.考试考核办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人数与拟录取人选1:3的比例(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文稿撰写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
四、录取规则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按招聘人数与拟录取人选1:1的比例,经体检和考察(考察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合格后,决定聘用人选。
五、聘用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500元/月,正式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1800元/月,并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
萍乡市旅游局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