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含96345市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非机关、非事业编制)共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含96345市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共25名,其中面向莲都区2008年12月底之前招聘的在职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5名,如村官报名人数不足规定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定向招聘人数,用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莲都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莲都区户籍的社会人员(以2013年11月11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在莲都区范围内,2008年12月底之前招聘,且历年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的在职大学生村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特别要有热爱社区工作,为民服务,吃苦耐劳的精神;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7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丽水市莲都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附表自行下载,在职人员需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委托生报考需征得委托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和盖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书和大学生村官证明(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定向招聘人员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于2013年11月11日— 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到莲都区民政局408室报名(报名地点:丽水市囿山路566号4楼,联系电话0578-2185005、2278029)。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需缴考试考务费40元/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经审核后可免除考试考务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凭缴纳的考试考务费发票和考生身份证原件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不予开考。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实行闭卷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实施前3天,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将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有情况反映的,待查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期间,人事档案由莲都区社区工作办公室统一管理。
拟聘用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安排到街道或96345市民服务中心,再由所在街道或96345市民服务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经考核不符合工作要求予以解聘或聘用人员主动辞职,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聘用单位在书面报请莲都区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在原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即按本次招聘录用对象的统一报到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确定拟聘用对象后,若是农业户口的,须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将其转为非农户口,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根据《莲都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莲政办发〔2010〕134号)中第四条有关规定]。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十日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再从原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网站(http://www.ldmzj.gov.cn/index.asp ,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rsj.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3.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du.gov.cn/,公示公告栏)。
特别提示: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上述网站公布,请应聘者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本公告由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丽水市莲都区纪委0578-2271516
咨询电话: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0578-2278029、2185005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8-2051278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丽水市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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