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计划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工作人员6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招聘单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部分市、县(市、区)地税局。按照有关规定,市、县(市、区)地税局主要负责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地方税收工作,具体职责详见广西地税网站(网址:http://www.gxds.gov.cn)的有关内容。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技能;
(五)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及范围
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范围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工作人员计划表》。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
四、招聘工作步骤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者应下载、填写、打印《自治区地方税务系统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贴好近期免冠小2寸彩照,另准备同底小2寸彩照2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岗位名称),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于2013年11月25日前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或直接送达到招聘岗位所属市地税局人事科(各市地税局人事科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者须对所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考生直接送达报名材料的,招聘单位当场进行审查;考生邮寄报名材料的,招聘单位在收到报考人员邮寄的报考材料后24小时内完成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将审查结果告知考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招聘单位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及运用能力。考公共基础知识1个科目,满分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确需要在今年补缺的,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
笔试时间统一为:2013年12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场设在各市。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于2013年12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各招聘岗位所属市地税局人事科(即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一个星期内,考生可通过登陆广西地税网(网址:http://www.gxds.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报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即时公布。面试考官按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规定组成。考场设在各市。面试时间及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分+面试分)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体检的对象,组织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由招聘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地税网等网站上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
附件: 1. 广西地方税务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计划表.rar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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