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13-11-5]
一、招聘单位简介
鲁东大学坐落在“中国最佳魅力城市”——烟台,是一所以文理工为主体、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综合性大学。
学校为首批“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现拥有语言资源开发与应用、食用菌技术等2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分子设计与材料合成、高性能与功能高分子材料、应用生物技术、信息物理融合与智能控制等4个山东省“十二五”高校重点实验室,英语语言文学、载运工具运用工程、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自然地理学、高等教育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区域经济学等7个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现有教育部汉语辞书研究中心、山东省环渤海发展研究基地等2个省部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吸附与分离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华文化传统与中国现代思想研究基地、应用型外语人才培养研究基地等2个山东省“十二五”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
学校设有21个学院,有1个博士点、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共计77个科学学位硕士招生专业。在校生28600余人,其中各类硕士研究生1300余人、普通本专科生26500余人、外国留学生800余人。目前拥有专任教师14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者42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1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2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1人。现有“中国近现代史”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功能材料设计与合成”1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聘有多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为客座教授。
学校现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热忱欢迎有识之士前来应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鲁东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4名,其中初级岗位3名,中级岗位20名,高级岗位1名。具体岗位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5、应聘人员须在11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鲁东大学网站(http://www.ld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将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ldyangming@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姓名+应聘岗位名称
报名时间:自信息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11月15日。
报名材料包括:1、《鲁东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2、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4、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高校教师初级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高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试讲、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课堂授课水平。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35-669358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鲁东大学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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