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采取自愿报名,面谈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性质及条件
(一)本次招聘岗位属于编制外用工,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品德优,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2.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组织、法纪观念强,能服从单位管理,自觉遵守单位工作制度;
4.30周岁以下(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未满30周岁);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513室)。
报名时请交《报名表》1份(公告附件下载),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能反映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四、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谈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公共服务工作契合度。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届时电话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须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进行报考条件复核审查,查阅个人档案,若有提供虚假信息和不符合要求情况不予聘用。
六、聘用与管理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
(一)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待遇。月工资在1900元左右,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年度考核合格再给予一定奖励。
七、本公告由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831-5103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