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实际工作需要,南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职位、人数、专业
1.权籍调查岗位1名,测绘类、土建类、土地资源管理、地理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
2.政策法规岗位1名,法学类专业。
3.计算机管理岗位1名,计算机信息管理类专业。
4.其他辅助性岗位1名,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不动产登记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报考权籍调查岗位,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报考其他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和岗位统一调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7日至8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国土局,南平市政府后面),现场填写报名表一式二份。联系人:吴伟鹏 ,联系电话:0599-8839282。
(二)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3.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考试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查合格后,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1.采取面试形式。
7.面试时间:2016年8月17日(星期三)。
8.面试地点:南平市(具体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体检、考核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持相关资格证书的优先;若均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则学历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我中心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3.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论起3天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在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该岗位按相应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人选。
5.考核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聘用办法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由南平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会同南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考核,合格的,与南平市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受聘人选已和其他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3.工资等福利待遇: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参照南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参考标准。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拟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面试工作组和后勤工作组,负责组织考试和考核工作。
八、加强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和公平,驻南平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99-8634329)。
以此公告为准。
南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6年7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