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结合本单位实际,经市编委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人社复﹝2016〕59号)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儿童医院、市妇产医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招聘专业严格按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四)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2月2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23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截止2016年2月5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三)截止2016年2月5日未满三年特岗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四)截止2016年2月5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六)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七)在各级公务员招录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八)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九)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十一)截止2016年2月5日毕节市(含威宁)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十二)截止2016年2月5日尚在试用期内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
(十三)其他不符合规定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2016年 2月 5日。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二)报名时间:2016年 2月22日至2016年 2月26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毕节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 (七星关区洪山路) 联系电话:0857-8253005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资格证正在办理中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2016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方案》、《报名表》(附件2),下载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用 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5.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3 月 17日至18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五、笔试
报名确认及交费。报考01(医师)职位人数不达3:1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达到3:1比例的,先进行笔试后再进行面试。其余职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不符合改报条件的,及时办理退费手续。
笔试为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50分)
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达3:1比例职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的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止2016年2月22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2016届毕业生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资格证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53005(毕节市妇幼保健院)
0857-8255508(毕节市市卫计委)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8248955(毕节市第五纪工委)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6年2月5日
2016年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rar
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所属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