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按照省医改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省医改办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文件要求,我区2016年计划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计划
全区为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6名。其中,本科生1名,专科生5名。详见《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特招毕业生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3.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县(区)以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
4.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二)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专业条件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除符合(一)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就业的医学院校毕业生;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考专业:临床医学;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可报考专业: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3.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本着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招聘工作。7月29日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濮阳卫生信息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一)个人报名
报考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岗位的医学院校毕业生,请在网站上下载并填写《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1)一式三份,持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研究生和本科生还需携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到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局1007房间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2016年8月1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审查
开发区卫生局负责对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报名及组织审查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笔试成绩为百分制。考试时间:2016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等具体考务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8月17日—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领取地点: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局1007房间,逾期不再领取。
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以上考生不再参加笔试。报考人数不足1:3的紧缺岗位,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和卫生局按招聘计划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数不足1:3的紧缺岗位,直接进行面试。报考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以上考生直接进入面试。所有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公布。
面试工作由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和卫生局负责组织。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直接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不再折算。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体检人员。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和卫生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被体检考生承担。考生对体检的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另行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凡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上公示7天,如无异议,按照省政府和相关部门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备案
开发区卫生局填写《2016年特招毕业生备案表》一式三份,同时,形成备案报告经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卫生局共同盖章后,上报市卫计委。市卫计委汇总后经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盖章后,上报省卫计委备案。
五、政策待遇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由省级财政对特招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
(二)特招医学院校研究生、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在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单位编制管理。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三)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人员,区组织人事劳动局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落实各项工资福利政策,由所在单位发放绩效工资,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四)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本科毕业生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咨询电话:0393-4625767(开发区卫生局)
监督电话:0393-6661529(市卫计委监察室)
附件:1、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特招医学院毕业生报名表
2、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特招毕业生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
开发区卫生局
2016年7月29日
2、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特招毕业生岗位设置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