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文化事业全面发展的工作需求,经县政府批准、市人社局核准,按照《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播音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全面考核、严格程序、确保质量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拟为台前县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2名播音员(1名男播音员,岗位代码:01;1名女播音员,岗位代码:02),全供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其中,面向从我县入伍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定向招聘1名。定向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而递减或取消的名额,相应调整为面向社会招聘名额。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主持专业;(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并于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6、具备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五年内不得参加我省、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国家、省、市政策法规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开招聘公告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pyrsw.gov.cn)、台前县人民政府网站( www.taiqian.gov.cn)、台前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同时在台前县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张贴公告。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5月17日至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610办公室。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采集信息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件及相关信息必须保持一致。
报名费用:缴纳考务费30元。
报名材料: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台前县2016年公开招聘播音员报名表》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报告各1份。
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持以上证件材料及本人户口本、入伍通知书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相应拟招聘岗位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拟招聘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3:1的,经台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该岗位不再进行招考,退还报名者所交的考试费用。
(四)考试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6年5月20日(15:00-18:30)。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610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过期不候。
面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首先参加面试,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面试总人数的70%参加镜试,百分比不为整数的,按五舍六入方式计算。
面试方式:现场提问。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举止、形象、气质以及阅读理解、综合分析、现场应变、语言组织能力。考生根据提问内容,准确提炼其所包含的观点,运用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地表述出思想观点,并作出合理的推断与评价。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镜试,镜试时间另行通知。
镜试方式:新闻播音。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上镜仪态形象、普通话水平、播音音准、音质,语言感染力、表达能力及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30%)及播音主持相关专业知识(70%)。满分100分。
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在岗的具有台前县户口或在台前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且具有《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考试总成绩=镜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总成绩不为整数的,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在体检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人社部门及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考察不合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公告在台前县政府综合办公楼、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张贴,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和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镜试、笔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实守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台前县举办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93-8631128,监督电话:0393-8631118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台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