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招聘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单位简介
市城管局是2004年8月市政府撤销市公用事业局、市环卫局而组建的,2009年,更名为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负责市政路桥、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路灯亮化、市容广告等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机构设置:内设8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市政管理科、环卫管理科、广告管理科(加挂法制科牌子)、园林管理科、燃气管理科、供水科、财务科。直属7个科级事业单位,其中: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园林科研所(无编制),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环卫运输车队,公厕管理队,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客家文化公园管理处。归口管理市城监大队(副处参公事业单位)。
二、 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
序号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资格要求 |
1 |
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专业技术岗
助理工程师
(十二级) |
1 |
环境科学、生物科学专业,本科学历。具有城管系统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
2 |
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专业技术岗
(十二级) |
1 |
园林专业,本科学历。具有城管系统工作经历。具有中级绿化工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
3 |
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管理岗
(十级) |
1 |
专业不限,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城管系统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以下。 |
4 |
公厕管理队
普工 |
2 |
专业不限,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具有城管系统工作经历。
因工作岗位特殊(负责石龙场公厕和火车站公厕的掏粪、清洁、消杀等工作),须服务5年以上才可以调离。 |
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专业技术岗:
依据相关园林绿化管养标准现场指导督促落实养护管养工作;负责制订园林管护的实施方案和完成绿化养护指标;参与园林工程项目管理;参与园林工程项目的监理、验收;协助中级技术人员完成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管理岗:
负责思想政治教育,组织拟订干部职工政治、业务技术学习计划,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参加各种有关会议做好记录,并及时传达贯彻会议精神;拟办各种文件。
公厕管理队普工:
负责公共厕所的掏粪、清扫、消毒、保洁等工作。
(三)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执行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三、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品行端正(出具原单位工作表现鉴定)。
(三)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4楼会议室。地址:源城区新市区凯丰路6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张,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领取准考证。每名报名者只可报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方式和范围、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实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和城市照明管理中心3个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公厕管理队2个岗位采取笔试和实操相结合的方法。
2.笔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工作由河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组织实施,其中笔试命题和评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3.面试(实操)。由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组织实施,汇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开展面试(实操)工作,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面试(实操)人数的计算方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按笔试和面试(实操)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最终成绩。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实操)人员名单。
2.面试(实操)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实操)成绩。
3.面试(实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河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河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3339933。
八、其他
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河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3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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