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河源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源市房屋征收补偿中心是市房屋征收办公室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接受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的委托,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协助编制征收补偿方案及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的宣传、解释;与被征收人协商房屋征收补偿的具体问题,签订补偿协议;协助组织征求意见、听证、论证、公示以及其他受委托的工作。
二、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5个岗位(详见附件)。
(二)岗位职责。
从事房屋征收相关岗位工作。
(三)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规定。
三、招聘条件
(一)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出具原单位工作表现鉴定)。
(二)身体健康。
(三)年龄计算以公告当天为限。
(四)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五)男性,须接受经常节假日及夜晚加班,单独下队与被征收人协商征收事宜等工作要求。
(六)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熟练使用当地语言与被征收人沟通。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6日—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房屋征收办公室(河源市源城区凯丰路6号4楼综合科),联系电话:3339022;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领取准考证。每名报名者只可报名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方式和范围、考试时间和地点、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方式和范围。
1、招聘职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笔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笔试命题和评卷由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实施。笔试工作由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组织实施。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面试题目由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命制。面试工作由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实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各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当天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河源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河源市房屋征收办公室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投诉或者举报电话:0762—3183266(咨询),3129922(投诉、举报)。
八、其他
(一)根据考生成绩划定招聘职位入围分数线;
(二)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人员的岗位由市房屋征收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
河源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河源市房屋征收补偿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招聘 岗位 | 招聘 对象 | 招聘 人数 | 资 格 条 件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社会人员 | 1名 | 30周岁以下,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社会人员 | 1名 | 30周岁以下,土木工程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 |
管理岗位九级 | 社会 人员 | 1名 | 30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三年以上从事征地拆迁工作经历,现任管理岗位九级。 |
管理岗位九级 | 社会 人员 | 1名 | 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复退军人,现从事本市区房屋征收工作。 |
管理岗位九级 | 社会人员 | 1名 | 30周岁以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有二年以上驾驶小汽车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