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城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量,进一步提高城区社区、城中村、园艺场的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保障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更好地推进城区经济发展,现决定第二次面向社会招聘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协管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二)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学历要求:18周岁-35周岁(即1998年6月30日以前出生和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验可适当放宽。
(五)符合食品安全、药学、行政管理、中文及相关专业工作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从青秀区政府各单位(部门)统一调剂因合同到期解聘的聘用人员,或经本人原单位(部门)同意后申请转岗的人员及部队转业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有精神病史的;
3、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不满7年的;
4、存在不适宜担任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其它情形的。
三、岗位计划和职位要求
计划招聘31名,在各食药监所从事协助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一)一线执法人员24人(此工作岗位身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一线,工作场所在室外,工作性质较特殊,劳动强度较大,较适合男性);
(二)农药残留检测员7人。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8月1日-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宁市东葛路68号青秀大厦1708室。
(3)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填写《南宁市青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管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4)报名咨询电话:0771-5863008,联系人:王湘琪。
(5)招聘具体事宜可到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南宁市青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查询,网址: http://www.qingxiu.gov.cn/syjgj/,下载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
采取专业理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均采取百分制,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
1、笔试:专业理论笔试采用闭卷形式,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常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学术水平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人数按1:2比例确定,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
(三)体检
按照考核情况,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宁市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和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青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聘用年限
实行一年一聘,聘期满后,工作表现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续聘。
六、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 2350元/月,其中:
1、基本工资 1645 元/月;
2、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705
元/月。
(二)用人单位负责交纳社会保障金(不包含个人交纳部分)。
附: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青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