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男女不限,共3名。
(二)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思想政治素质;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能力,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应用知识和法律知识基础。
5、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法学类、化工与制药技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及技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报考方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7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请有意向人员将个人简历投递到邮箱:nnyjj2014@163.com。
2、现场报名:请到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212室进行报名,地址:南宁市民主路北二里9号,联系电话:5629236,联系人:马继稳、丘艳
(三)报名要求
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网上报名的请按将上述需提交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一并上传。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四个阶段。
(一)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如条件合适的人员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主动联系。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与人沟通应变能力及综合能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1:1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用人单位研究同意,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四、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南人社发 (〔2014〕7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未尽事宜由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