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在南宁市内(含乡镇)有固定住所。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记录;
(2)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食品、药品、法律、文秘等相关专业优先录取;
属江南区已聘用的协管员不能报名。
(二)招聘岗位
江南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主要职责:负责协助江南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协助一线执法人员执法等工作。
其中:江西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1名;延安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1名;苏圩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1名;福建园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1名;江南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1名;沙井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1名;江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6名。以上岗位招聘完成后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调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7月25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宁市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人民政府行政大楼A座8楼816办公室),联系人:卢敏,联系电话:0771-4887852。
3、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报名登记表(附件)、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二甲及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察聘用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方式为试岗。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江南区二类岗位外聘用人员标准执行,综合待遇约2400元/月(包括社保个人部分,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