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防城港市审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岗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防城港市审计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需求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热爱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面试考核、决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2016年8月15日。
2.报名方式: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E-mail方式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防城港市审计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审计局办公室(防城港市渔万路19号)。
4.联系方式:联系人:邓英俊,电话:0770-2822670;传真:0770-2828896;电子邮箱:fcgsj2822670@163.com;邮寄地址:防城港市渔万路19号市审计局办公室(邮编:538001)。
(二)资格审查
我局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
(三)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天报考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进行审核。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职业技术资格证等有效证件。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四)聘用管理
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先予以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间享有一定待遇,招聘人员一旦聘用,按本单位聘用的同级同类人员套领工资及享受同等待遇,并享受五险一金。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防城港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防城港市审计局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