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城港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所的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高空作业车司机、路灯专职巡查人员和路灯维修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人员及数量
高空作业车司机3名,路灯维修人员5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 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从组织,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 业务能力好。具有电工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 身体素质好。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4. 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作风正派,有责任意识,尽职尽责。
5. 具有良好执行力,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二)资格条件
1.高空作业车司机要求具备B2以上驾照(含B2驾照)和三年以上大车驾驶经验,年龄40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具备低压电工证者优先录用。
2.路灯维修人员要求具备低压电工证,年龄40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
3. 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求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要求中文类、文秘类及行政管理类等相关专业;熟练操作WORD、EXCEL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较好文字写作功底,有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无违法犯罪记录。
上述资格条件中,学历、职务、年龄等均含本级或本数,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三、工资待遇
(一)高空作业车司机工资2376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900元/月。
(二)路灯维修人员工资2268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800元/月。
(三)办公室工作人员本科工资2500元/月,大专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本科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间专科工资1800元/月。
(四)此次正式聘用的路灯维修人员(含高空作业车司机),根据相关规定,可于2017年按聘用工资的8%幅度提高工资标准。办公室工作人员可根据工作表现情况,考虑酌情提高工资标准。
(五)合同期间按劳动法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可通过现场报名,也可采用发送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电子邮箱:fcgszj@126.com),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应聘者在发送邮件成功后,拨打市市政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0-2836006)进行确认。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相关岗位技能证书(如电工证、驾照等)复印件各一份,电子邮件采用电子文本和扫描件形式发送。
(二)面试
公示期满后(一个月),将根据报名的资格审核情况,邀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根据面试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聘用人选,按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事宜。
附件: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防城港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所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