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州市市直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工作暂行办法》和我院【2013】38号《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9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医、技人员职位94名,其中南院51名,北院43名。详见附件《永州市2016年公开招聘医技人员职位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三、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具体职位要求见职位表)
(一)应聘条件: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及特殊专业(疼痛科医师、放射影像科诊断医师)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三本)。
往届毕业生,必须在政策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职位的执业资格证,必须符合综合性医院执业类别的要求,同时还应具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以注册资格证为准)。
(二)年龄要求:
1、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应届本科生在25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本科生28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主治医师(中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主任医师(副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一)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2015年12月24日—30日报名,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一寸照片一张到永州市中心医院人事科(南、北两院)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及《考生承诺书》,每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所有应聘人员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医院人事科组织进行。
初审合格者,其《报名登记表》、《考生承诺书》以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及照片等资料由医院人事科存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1月5日(请提前1天到北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2、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为准。
3、面试对象确定:所有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面试。
4、面试内容:应聘人员先简单自我介绍后,评委随机提问。
5、面试评委及评分方式:面试设评委小组,评委7名,面试当天在我院评委库中抽取。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定于2016年1月6日。
2、体检人选确定: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3、体检组织方式:体检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核
根据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核人选,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往届毕业生的考核在原工作单位进行。考核工作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
(五) 公示与聘用
面试成绩和录用结果均予以公示。医院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无问题的拟聘人员,由人事科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签订合同。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由医院人事、党办、纪检部门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
五、纪律要求
1、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违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六、其他
1、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招聘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面试成绩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内网及院内公示栏公示。
七、本简章解释权归永州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746-8337895 6376317
监督电话:0746-8329132 6376312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