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发展的需要,经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同意,决定面向全市招聘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不良行为记录;
2.女性,身心健康,形象端庄;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及其他要求。
二、岗位要求
文字综合岗位人员4名。要求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楚,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文字功底好,具有较强的文稿写作能力,中文、法律、新闻专业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21日。
2.报名地点:郴州市五岭大道9号得月楼(原鼎福楼)8楼803室。
3.联系电话:0735-2369015,2369020。
4.报名方式及要求:应聘者于郴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s.gov.cn)或郴州市市长公开电话网站(http://www.12345.czs.gov.cn)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郴州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一式三份,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相关专业职称证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张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市政府办公室人事科负责资格复审。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
1.笔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进行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百分制量化计分。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修正)》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作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七)试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聘用
试用人员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招聘工作要求
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表:
郴州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郴州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