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编制内面向社会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有晋城市城区政府办公室、晋城市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晋城市城区农业委员会、晋城市城区财政局、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晋城市城区教育局、晋城市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晋城市城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晋城市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晋城市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晋城市城区畜牧兽医局、晋城市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2个部门所属的50个事业单位,共计121人。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户籍不限。
四、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5、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7月22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晋城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晋城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出现空缺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此招聘岗位名额纳入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名额。同岗位同专业的招聘岗位,合并岗位数,不再延长报名时间。相关信息在晋城城区网发布。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7月22日为截止日期。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16年晋城市城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五、报名办法
1.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晋城城区网(www.jccq.cn)、城区电视台公布。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城区网(www.jccq.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名人员可在2016年7月22日9:00至2016年7月26日17:00期间登录晋城城区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同意报考介绍信。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岗位将于7月26日9:00在晋城城区网公告。报名结束后仍不达3:1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
2、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7月26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7月26日17:00至7月2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
3、网上缴费
考务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收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6年7月28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安排,请密切关注晋城城区网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其他证件一律无效)。
5、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7月27日到晋城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六、笔试与资格复审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百分制计分,时限为120分钟,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内容
1、报考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应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理论(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
2、报考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技术规范和医疗相关法律法规。
3、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以及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单位分岗位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达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对象)。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注意晋城城区网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医师)资格证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证件缩印至一张A4纸上)以及个人学生档案等证件材料。(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县以上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县级组织部门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市级教育部门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服务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将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七、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内容
1、报考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评、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教育教学内容、教学设计、教学技能、综合表现、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等项目。
测评内容:
(1)初中教师以初中现行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2)小学教师以小学高段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3)幼儿教师以幼儿园课程目标为准,随机抽取一个课题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2、报考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所报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以及医学相关专业知识。
3、报考其它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现场评分的办法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求职动机、人际交往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请关注晋城城区网,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八、体检与考核
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格成绩×60%+面试合格成绩×40%)按招聘岗位从高到低排序,以拟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统一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如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按照面试时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山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由公开招聘专业人才领导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本次招聘各环节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九、聘用与管理
笔试和面试结果都要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城区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咨询与监督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晋城城区网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考核安排及注意事项等。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区人社局事业股:0356-2286563
区纪委驻区人社局纪检组:0356-228656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十一、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的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
2.2016年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各单位咨询电话.docx
3.2016年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doc
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