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组织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组通〔2015〕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报省、市批准,现将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截止2015年12月31日,2007年以来通过全省统筹选聘到米易县基层工作且满两个聘期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含2015年分流的大学生村官)。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3.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正在处罚期内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月13日至2016年1月14日
3、报名地点:米易县委组织部组织股
4、报名要求及提供资料: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等),填写《从大学生村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结束后,由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scmiyi.gov.cn/))和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公示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至1月19日。
(三)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条件和报名人员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公示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1月29日。
(四)考察
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要注重基层干部和群众评价。考察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2月6日。
(五)体检
于2016年2月14日前,组织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审核
米易县将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
(七)审批
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汇总后,报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
(八)公示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复,核定和批复聘用人员,并通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米易县收到批复后,将在米易县公众信息网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贴公布。
(九)聘用
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培训上岗。从大学生村官中经考核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年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县(区)和本县其他县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咨询电话:
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8173772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130962
监督举报电话:
米易县监察局:8179744
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
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