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滨州医学院是山东省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省应用型特色名校建设单位,现有滨州、烟台两个校区,占地1589.5亩,主校区位于山海相拥,风光旖旎的“十大宜居城市”之一烟台。
学校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教学第一,质量至上”的办学传统,秉承“仁心、妙术”的校训精神,落实“一个战略目标、一体两翼的战备布局和五个战略支点”的发展思路,现有全日制本专科、硕士研究生、留学生16800余人,已为社会培养75000多名各类医学及医学相关人才,得到用人单位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2006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成绩;2013年,在全省高校中率先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
学校现设有14个二级学院,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医学、药学、康复治疗学、特殊教育、听力与言语康复学、葡萄与葡萄酒工程等29个本科专业(方向)。临床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学等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0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临床、基础、口腔、药学等6个“泰山学者”设岗学科,1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校开创了我国残疾人高等医学教育的先河。2012年招收首批视障学生,填补了我国医学院校本科层次视障生教育空白。面向蓝黄经济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为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现有教职工990人,其中专任教师659人,教授107人,副教授256人,博士、硕士学位人员754人,聘有院士4人;有“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人、国家“千人计划”1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6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10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卫生系统杰出学科带头人(泰山医学家)和青年重点科技人才3人、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2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优秀教师(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6人、科研创新团队1个;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6人,烟台市“双百计划”8人。
近5来,学校承担各级科研课题1601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85项;科技成果获各级奖励600余项,其中科技成果获省部级奖励2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2项。主办《中国医院统计》(国家级)和《滨州医学院学报》。
学校拥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滨州附属医院是鲁北地区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中心。烟台附属医院填补了烟威地区省属大型医疗机构的空白。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0年7月4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5年7月4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滨州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科研成果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材料(影印件)发送至报名电子信箱byrsc@163.com。报名材料原件需在考试前提交学院及人事处审查。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操作技能、表达能力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我校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于老师
联系电话:0535-6913056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1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2、滨州医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滨州医学院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