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有关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现将无棣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滨州市常住户口(须2016年4月12日前取得),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12日以后出生);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和年龄限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无棣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在滨州服务或滨州生源在外市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以及在无棣县入伍且2013年、2014年、2015年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士兵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笔试类别等详见《2016年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按照岗位代码,A类岗位为综合类,B类岗位为卫生类,C类岗位为教育类。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2日9:00—4月14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12日11:00—4月15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dxrsj.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电子版照片(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学历(专业)证书照片,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毕业证书原件照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上传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重点是学历专业及签章部分)或学历专业证明原件照片;取得国外及港澳台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应聘人员其他应聘条件有关证件材料的照片可暂不上传,待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验看。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附加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应聘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岗位设置表“专业要求”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齐全。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因报考人员信息填报不准确、不齐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4月12日11:00—4月15日12: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有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各招聘岗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4月12日11:00—4月1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务必于2016年5月3日14:00—5月7日14:30登陆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4月15日14︰00—17︰00到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棣县新区政务中心0524室)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如C19定向岗位核减,则核减岗位的招聘计划增加到C18岗位。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四、笔试
本次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
综合类:上午9:00—11:30
卫生类、教育类:下午14:00—16:30
考生必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可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试卷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由省统一命制。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按照综合、卫生、教育三个类别分别确定,确定方法为本类别所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平均成绩的60%。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计划和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五、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有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经笔试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应按要求进行现场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以及未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取消其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每科70元。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见网站公告。资格审查时,须提交的材料见附件2。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由本人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网站公布。
六、面试
面试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重点测评应聘者的岗位适应能力,根据岗位类别和特点,综合类、卫生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教育类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组织,其中:体育、音乐、学前教育学科教师岗位加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试讲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时间、地点、方法等具体事宜见网上公告。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岗位要求的优先条件、笔试成绩的顺序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有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手续。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九、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dxrsj.com)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简章由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43-6781815
政策咨询电话:0543-6780997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543-6780997(综合类)
0543-6781869(卫生类)
0543-6337589(教育类)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2016年无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中共无棣县委组织部
无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