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石林彝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位于石林县城双龙中巷22号,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对内对外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电视新闻记者、电视播音主持
(二)招聘人数:3人(电视新闻记者1人, 电视播音主持2人)
(三)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名称 |
经费形式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数 |
性别 |
民族 |
学历 |
学位 |
学科、门类及专业 |
年龄 |
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
其他条件 | ||
一级 目录 |
二级 目录 |
具体专业 | ||||||||||||
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
石林彝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
财政全额拨款 |
专技岗位(电视新闻记者) |
1 |
不限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文史 哲学 |
新闻 出版 |
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传播学、新闻学相关专业 |
18—28周岁 |
不限 |
1.相貌端正,身体无残疾;2.男身高1.68米及以上,女身高1.56米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 |
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 | |||||||||||||
艺术学 |
戏剧与影视 |
电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技术、影视节目制作、影视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播音与主持艺术相关专业 | ||||||||||||
专技岗位(电视播音主持) |
1 |
不限 |
彝族 |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18—28周岁 |
石林籍 |
1.相貌端正,身体无残疾;2.男身高1.68米及以上,女身高1.56米及以上;3.懂石林彝语口语或石林彝族语言文字(具备其中一条即可)。 | |||
专技岗位(电视播音主持) |
1 |
不限 |
不限 |
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18—28周岁 |
不限 |
1.相貌端正,身体无残疾;2.男身高1.68米及以上,女身高1.56米及以上。 |
注:专业、学科设置参照《云南省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18—28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88年6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之间。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4-2016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所需材料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受理委托代理和网络报名等其他方式报名)。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收费标准,对符合条件,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收取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费:笔试考试费:50元/人;面试考试费:50元/人(进入面试人员交纳)。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至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石林县城双龙中巷22号石林县广播电视台办公楼三楼总编室。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1)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具有普通话等级证者报名时提供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岗位名称)。
联系人:李利民
联系电话: 0871—67797005
2、报名要求
(1)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提交的报考材料和联系方式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联系不上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每个岗位招聘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取消该招聘岗位。
(4)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填写《承诺书》。
(5)岗位所需的学科、门类、专业参照《云南省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
(6) 对于招聘岗位规定为石林县生源地或石林籍户口要求的,报名人员户口(户籍)须于2016年6月21日17:00前已为石林县生源地或石林籍户口。
(7)报考人员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二)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7月4日—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石林县城双龙中巷22号石林县广播电视台办公楼三楼总编室。
联系人:李利民
联系电话: 0871—67797005
(三)专业技能考试
1、电视新闻记者岗位考试方式、内容:现场采访和电脑写作稿件。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
2、电视播音主持岗位(彝族、石林籍)考试方式、内容:(1)演播室现场抽取播音稿件,分别用普通话和石林彝语出镜播音〔着正装(自理),化淡妆(自理)〕;(2)新闻导语现场出镜,分别用普通话和石林彝语出镜播音〔着正装(自理),化淡妆(自理)〕;(3)现场采访和电脑写作稿件。
3、电视播音主持岗位考试方式、内容:(1)演播室现场抽取播音稿件,用普通话出镜播音〔着正装(自理),化淡妆(自理)〕;(2)新闻导语现场出镜,用普通话出镜播音〔着正装(自理),化淡妆(自理)〕;(3)现场采访和电脑写作稿件。
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的复习资料及复习范围,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4、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详见准考证)。
5、考试注意事项
请参加考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同时按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集中。石林县广播电视台提前30分钟点名,点名时未到现场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6、考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资格复审
根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以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综合能力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不能进入综合能力考试。因资格复审或特殊情况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以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所需材料由石林县广播电视台电话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人:李利民
联系电话: 0871—67797005
(五)综合能力考试
1、考试人选确定: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参加综合能力考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规定比例或等额进入综合能力考试的,可正常进行综合能力考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考试方式、时间、地点
(1)方式:①才艺表演(含现场主持和自选朗诵、舞蹈、唱歌其中1项);②现场问答。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上通知。
联系人:李利民
联系电话: 0871—67797005
3、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请参加考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集中,做好综合能力考试前所有准备工作。
4、考试成绩现场公布。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体检人选的确定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占比和计算方法如下:
1、电视新闻记者岗位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电视新闻记者岗位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和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50%+综合能力考试成绩×50%。
2、电视播音主持岗位(彝族、石林籍)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电视播音主持岗位(彝族、石林籍)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考试总成绩= [(普通话播音成绩×30%+彝语播音成绩×30%)+现场采访和电脑写作稿件成绩×40%]×60%+综合能力考试成绩×40%。
3、电视播音主持岗位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电视播音主持岗位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考试总成绩=(普通话播音成绩×60%+现场采访和电脑写作稿件成绩×40%)×60%+综合能力考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
4、考试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时,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专业技能考试。
5、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1、考察及体检由石林县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石林县广播电视台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岗位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根据《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和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昆发〔2013〕15号)规定,限招彝族的岗位,户籍或生源地要求为石林籍。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由石林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中共石林县委宣传部:0871—67796256
石林县纪检监察局:0871-67796277
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796492。
附件:
1.石林县广播电视台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石林县广播电视台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3.2016年度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石林彝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
2016年 6 月13日
石林彝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zip